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川0104执7757号
本院定于2024年 10 月 8 日 时起60日止(变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 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号-2楼205号 | 起拍价:65000元 | 保证金:13000元 | 加价幅度:500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号-2楼205号 |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 | 监证3162479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四川某洲实业有限公司/(2024)川0104执恢346号 | 所占土地用途及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库)/-2072/12/18 | 实际用途 | 车位 | 建筑面积(㎡) | 25.05平方米 | 房屋户型 | / |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 / | 所在楼层及层高 | -2层 | 朝向 | / | 装修 |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腾退公告 | 2024年1月29号已张贴公告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空置 | 备注 | 一、车位成交,买受人在期限内将尾款支付完毕之后,本院会将车位过户于买受人(不具备过户条件的除外),本车位以现状拍卖,后续车位具体交付时间在成交过户完成后由本院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据本院调查,截止2024年1月月底无欠物业费。具体金额以竞买人自行了解为准。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有车位需求的意向竞买业主可向本院申请优先竞买。 特别提醒:网拍图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尽调,详细情况(包括其他未详尽的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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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其他说明:
1.本次财产处置参考价由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上述房屋的评估总价为11.6万元。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变卖成交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已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网络司法变卖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或有合理理由请求撤销网络司法变卖而需提出异议的,应在本变卖公告展示的15日内联系本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在缴纳款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 9 月 30 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一个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参与联合竞买的各个主体须在竞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本院提交完整、合法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在经本院审核确认竞买资格和代理资格后,才能报名参加竞拍。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本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 9 月 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龙舟路支行; 帐号: 9558854402018938525 ;开户联行号:102651024102。)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等待法院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三街10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法院办理并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未到法院办理的,法院将视为竞买人放弃竞买,按悔拍处理。竞买人领取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应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1.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开展拍卖咨询、组织看样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2. 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001219或18190731206,预约网址https://zhichui.taobao.com/ky#/look-list?organizationId=qdgx86agYkw1+USVEjtVNw== 1.登录网址进入网页;2.填写信息完成预约;3.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本院监督举报电话:028-86677907(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举报与处理对网络拍卖行为的异议,具体为:1、投诉、举报、请求监督辅拍机构及网拍平台不合规或违法行为;2、咨询以合法、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相关的相关事宜;3、咨询因网络拍卖行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而需提出执行异议的相关事宜;4、案件信息不在解释的范围内,咨询标的物情况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三街106号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