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法院
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福梓东街468号4栋1单元2楼202号的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6年1月25日10时至2026年1月26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福梓东街468号4栋1单元2楼202号 |
起拍价:139.57万元 | 保证金:13.9万元 | 加价幅度:0.2万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郫都区犀浦镇福梓东街468号4栋1单元2楼202号 |
权证号 | 不动产权证号:川(2024)郫都区不动产权第0048163号 川(2024)郫都区不动产权第0048164号 |
共有情况 | 按份共有 |
房产规划用途 | 建筑物规划用途为住宅 |
房产实际用途 | 房屋实际用途为住宅 |
产权证登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物产权证登记面积121.04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勘,如有误差,本院不负责任。 |
所在楼层 | 2层(以实物现状为准) |
建筑物实物状况、区位状况 | / |
财产现控制及 占有情况 | 财产控制状况为已被查封、无钥匙、有抵押。 |
特别提示 | |
其他 | 该拍卖标的不含家具家电等动产,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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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本院已委托四川省龙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对象进行评估。形成的川龙达(2025)评字第080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拍卖财产中对标的物的描述摘抄自该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查阅。
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其应承担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在竞买前向相关部门自行了解查询。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领取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3.本次拍卖财产相关情况已在评估报告中对其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6年1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仁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仁寿县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评估报告及照片仅供参考,相关信息请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1月3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号(账户名称:仁寿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仁寿新城支行,账号:9558852313002573438)。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2月6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二段130号)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10日内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过户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清场后,向买受人依法交接标的物。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关标的物咨询、协助办理过户、按揭贷款等服务请联系电话:028-86512197(四川恒通辅拍),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
标的咨询电话:028-86512197、028-36272659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36207667
联系地址: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4日10时至2026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1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马家社区金坤尚城地下车库-1层DB258号【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西山区不动产权第0675639号,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是否存在租赁需意向竞买人自行落实,且租赁关系需通过执行异议或诉讼程序确认,未获得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前,存在不能腾房的法律风险;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作说明及提供的图片、视频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腾房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2.标的物是否存在限制购买人条件,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若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参拍导致后续标的无法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六、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1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36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030657&language=zh)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结束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付清余款后2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亚壹城支行,账号:6232813850017872613),交纳保证金、余款时请备注案号(2024)云0102执恢146号,方便及时查询款项是否到账。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9204086&knowledge=13500911&language=zh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腾房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若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871-6826111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请登录访问“来拍法服(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咨询电话:400-1571060(本标的咨询编号:40072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