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5日10时至2026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5)对下列标的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158号6栋1单元17楼1710号房屋,建筑面积:96.57㎡。
网络询价:214.2759万元,起拍价:15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说明:该房屋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二、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看样预约方式:编辑短信“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看样标的名称”发送至19960889920进行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在开拍前一周内具体安排,请耐心等待通知(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加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标的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有意竞拍者请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六、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天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20万元,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 8523 1500 4999 032并备注“买受人姓名”)。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价差、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看样电话:400-86041102 19960889920
本院监督电话:0817-3325707
本院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14号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5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15日
竞买须知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25日10时至2026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158号6栋1单元17楼1710号房屋依法在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5)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 8523 1500 4999 032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1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待具备办证条件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退还买受人)。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17-3325707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