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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成都租房可领补贴,2016年2月1日起申请

房天下成都二手房网  2016-01-26 11:30:00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提要]成都正式出台《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市场租房可领补贴,补贴标准18元/平方米。2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申请,扩散吧!

成都正式出台《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场租房可领补贴,补贴标准18元/平方米。2月1日起正式开始 受理申请

哪些人可以领补贴?

保障范围为 城区

且符合条件人群可领补贴

《办法》明确,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五城区或高新区中等以下收入户籍 家庭(单身居民),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口、居住证人数确定保障人 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赁补贴: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 具有5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 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2)具有5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内且未 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下述单身居民。民政部门认定的低生活保障单 身居民;年满35周岁(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且年收 入3万元以下,在5城区或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

补贴标准是什么?

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

在成都市 区域内租房居住的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100%。在成都市 区域内租房居住,年收入4万元以下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下的成年孤儿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70%。其他保障对象发放比例为30%。

申请70%、100%发放比例的申请对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 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的30%(具体参照市房产 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 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是房产 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如何申请?

2月1日正式开始受理申请。申请家庭或单身居民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根据不同发放比例的申请对象,还有不同的审核流程,民政部门也将介入审核。其中,申请70%、100%发放比例的申请对象,民政部门要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申请30%发放比例的申请对象,由市房产 主管部门通过比对公积金缴交信息对申请对象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后相关信息还要进行公示。

申请家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单身情况承 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已在区房产 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备案凭证,申请人为成年孤儿的 ,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租赁补贴多久发?

每3个月发放一次,骗取资格的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责任编辑/duanjin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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