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售卖本标的物,尽在淘宝平台予以公开拍卖,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拍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若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五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5)川3338执86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五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该涉案标的委托辅拍公司进行辅助拍卖工作。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川3338执86号
本院定于2026年1月25日10时至2026年1月26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名称 | 四川省崇州市羊安北路1159号1栋1单元29层290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 |
起拍价(保留价): 434664.70元 | 保证金: 86000.00元 | 加价幅度: 1000.00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四川省崇州市羊安北路1159号1栋1单元29层2904号 |
首封法院 | 得荣县人民法院 |
财产所有权人 | 被执行人 |
规划用途、权利性质、房屋性质 | 住宅、出让、商品房 |
房产证号 | 川(2024)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365号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登记面积109.15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
使用期限 | -2083.5.9 |
登记时间 | 2024.11.19 |
房产现状 | 空置,暂未接房 |
权利限制 | 有查封、有抵押 |
权利来源 | 执行裁定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法院是否负责腾退 | 是 |
特别注意事项 | 1. 该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网络询价报告仅供参考。请意向买受人务必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若竞买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2.相关产权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买受人请前往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3.该拍卖标的经现场调查欠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物业费3092.70元(具体欠费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到物业处核实,以物业处为准) 4.该房屋办理了预告登记但还未过户,产权现仍在开发商名下,成交后可能涉及二次过户。 |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 辅拍机构13186989019 |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参考价为620949.57元,经本院决定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为434664.70元。本次拍卖所展示的财产信息仅供参考,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2.该标的物系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首查封。本院具备该标的物处置权。
3.拍卖成交后,根据相关部门通知办理房产证时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及视频,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 2026年1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 2026年1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平台)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辅拍机构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看样预约方式: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186989019作为看样登记,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买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6年2月2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得荣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得荣县支行
账号:6228404127449658065
转账时务必备注:(2025)川3338执86号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7个自然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松麦街0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的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标的物咨询电话:13186989019、400-8284666(节假日休息,占线时请换时段拨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0836-5921101(工作日:9:00-17:00,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松麦街04号
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25日10时至2026年1月26日1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标的物:崇州市羊安北路1159号1栋1单元29层290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
起拍价: 434664.70元, 保证金:86000.00元,增价幅度: 1000.00元。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四川省康定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拍卖活动开始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活动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法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尾款在2026年2月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户(开户单位:得荣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农行得荣县支行;账号: 6228404127449658065;转账时务必备注: (2025) 川3338执86号。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七个自然日内到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本院将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确认,裁定书送达各当事人后十五日内交付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400-8284666、 13186989019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监督电话: 0836-5921101 (工作日: 9: 00-17: 00),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松麦街04号。
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